更新时间:2025-07-25 17:00:55 | 浏览次数:6946
随着社会福利保险体系的发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日趋完善,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提前返岗,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否兼得?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出答案: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可同时获取。
杨梅娇贵,“一日味变,两日色变,三日全变”,属于典型的“鲜急特”出口商品,对储运要求极高。为让杨梅抢“鲜”通关,台州海关积极开拓农产品出口新渠道,不断完善通关便利化措施,助力仙居杨梅等特色农产品拓展国际市场。
产假工资属于工资待遇的范畴,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相关规定,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本人工资核算,根据相关规定,核算期间不足整月的,则按照本人工资除以21.75乘以产假期间的计薪天数计算。
上海6月7日电(记者 陈静)随着“人民城市”建设的推进,政府更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应等多功能联动。这为社区商业的迭代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2025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广西主场活动近日在玉林市举办,《2024年广西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公报》《广西向海经济发展指数报告(2025年)》发布。
“提振消费是今年宏观政策的发力重点。今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扩围,带动商品零售增长,有效提振国内消费,为扩大内需提供支撑。”何代欣说。
承办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关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一方以索取财物作为结婚条件的,或将获得高额彩礼作为登记结婚的决定性因素,与对方明显无感情基础的,可以推定为无结婚意愿。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彩礼应当返还。本案中,原告杨某与被告白某某按习俗筹办婚礼,被告收取男方彩礼30万元后,又要求原告购买房屋,原告杨某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未购买房屋,白某某因此拒绝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虽有同居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被告白某某以获得高额彩礼并要求男方购置车辆、房屋等条件作为登记结婚的条件,可认定双方无感情基础,推定其无结婚意愿。基于婚姻自由的原则,法院仅处理彩礼返还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