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27 18:32:41 | 浏览次数:3397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才能形成最大效应。”“通过案例明确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打赏、特别是大额打赏无效。”“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身教胜于言传。希望孩子做到的,家长首先要做到。”……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天津5月29日电 (记者 刘亮)面对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态势,国家间如何携手加强合作,共享人工智能发展红利?29日在天津举行的“2025中国—上海合作组织人工智能合作论坛”上,与会者围绕此话题各抒己见。
“关于争议焦点一,何志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将案涉房屋赠与女儿,并完成了产权转移登记。虽然此时女儿仅有4岁,但法律并未排除未成年人纯获利益的行为,且该赠与行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应为合法有效,何娇应为案涉房屋的产权人。”王丽媛说,何志强辩称其系为规避风险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何娇名下,双方不存在真实赠与意思表示的意见,因其无法提供证据举证,法院不予采信。
端午节叠加儿童节,家庭客群便成了消费主力军。美团数据显示,5月以来,搜索亲子活动的人群中25—35岁的占比超49%,成为亲子市场中的重要消费力量。美团亲子游乐业务负责人表示,随着家长教育理念的变化,人们的需求也向品质化转变。
博汇股份被要求补税5亿元,则是因为公司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被税务部门认定需要按照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博汇股份对此不认同,最终是否补税、如何补税等仍有待税企双方良性沟通。
本案中,2021年签订赠与合同时,何娇仅年满6岁,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何志强作为其直接抚养人应当从有利于保护何娇合法权益的角度代替何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现何志强通过自行签字、办理赠与手续等行为将案涉房屋从何娇名下转移登记至其名下,该赠与合同的内容显然已经超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何娇可以理解的范畴,与其智力、认知能力不相适应,即何娇并不具有作出无偿赠与房产意思表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何志强的该行为严重损害了何娇的财产权益,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规定并不相符,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故该赠与合同应属无效。
天山胜利隧道全长22.13公里,是一项极具挑战的世界级工程,项目地处海拔3000多米的无人区,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极大。得益于“天山号”TBM,原计划10年左右的工期,成功缩短到4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