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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某科技公司系“天山祥云”蔷薇属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2022年,新疆华某科技公司从新疆某种苗场公证购买到侵害“天山祥云”品种权的种苗。2023年5月28日,新疆某种苗场与昌吉某培育基地签订《苗木订购协议》,约定销售“天山祥云苗木”8000株。新疆华某科技公司提起侵权诉讼,主张新疆某种苗场自2014年至2023年持续侵权,请求判令新疆某种苗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新疆华某科技公司销售“天山祥云”的价格为320-360元/株,新疆某种苗场的销售价格为120-160元/株。新疆华某科技公司主张,以其销售“天山祥云”价格与新疆某种苗场销售价格之差的平均值作为其销售利润。新疆某种苗场辩称其系公益性事业单位,自2014年起从市属公园采剪“天山祥云”等月季品种枝条进行繁育,2021年将培育的36个月季品种统一命名为“天山玫瑰”,“天山祥云”仅为其中之一,其行为系科研开发,且其获取的种苗系从市属公园采剪或从外地引进,依据权利用尽原则,不构成侵权。其提交的2021年工作总结显示,在2021年扦插“天山祥云”10500株,成活4000株。2022年和2023年新疆某种苗场的《产地检疫合格证》中记载,包括“天山祥云”在内的“天山玫瑰”数量分别为20000株和50000株。一审法院认定新疆某种苗场的生产、繁殖和销售行为超出了科研范围,具有营利目的,侵权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新疆华某科技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品种审定与品种授权在申请程序、制度目的等方面存在不同,被诉侵权种子与该审定品种的标准样品是否具备同一性,与判断其与诉请保护的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是否相同并无关联。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即构成侵害品种权。被诉侵权种子属于审定品种,且被诉侵权人系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该品种时,其可以依据合同关系向转让方主张相应合同责任,但不能以此对抗品种权人的侵权索赔。若侵权审定品种存在多次许可流转,除非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人未经营该种子,否则侵权时间原则上可从其受让该品种之日起算。据此,二审改判重庆农某种业公司、雷某停止侵权,重庆农某种业公司赔偿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96万余元,雷某承担维权合理开支6288元。
大会期间,将配套举办“投资上海”活动周,呈现“1+3+N+X”系列活动。1场开幕式,主会场设在上海中心大厦;今年新增3场企业圆桌会,将分别聚焦民企、外企、央企,交流在沪投资、发展需求、政策供给等话题,进一步释放上海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积极信号;N场洽谈对接活动,组织与会企业开展项目洽谈、合作对接等;X场主题活动,联动各区开展产业推介、投资分享、项目路演等。
自古以来,统一的思想就刻印在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中,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在绵延不断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文明形成了多元一体格局。从宏观上说,它不是以其中某一民族或某几个民族为主体创造的,而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从微观上说,表现为各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长期发展和交融的结果。虽然历史上出现了不同朝代,但中华文明一直保持着自身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尽管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但数千年来形成的政治认同、文化认同、心理认同,有力维护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稳固。这种认同跨越了时空和民族之间的隔阂,在不同历史时期持续影响着中国社会发展进步。
(十六)健全中药监管体系。加强中药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优化审评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快中药新药上市。针对病证结合类中药,加快建设突出临床价值的技术审评标准体系。优化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管理。加强中成药说明书管理。理顺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中成药批准文号退出机制,指导改良一批,依法淘汰一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
基于该技术,许文平与合作伙伴2021年开始验证技术的可行性和成熟性,2025年成立公司——上海交盟种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与江苏、山东、浙江等10余个省份的100余家企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合作,涵盖了几十个草莓品种,这次世界草莓大会又增添了100多家意向合作企业。
二要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发展中药材现代种业,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因地制宜发展林草中药材。加强中药材流通和储备体系建设,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完善中药材价格监管机制。